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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警察分局大竹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勤務時,於彰化市中彰路369號前攔查民眾陳○吉所駕駛A**-***7號自小貨車,發現陳民渾身酒氣,經實施呼氣酒精測試,酒測值0.32mg/l,明顯違犯公共危險罪,陳民表示晚上與友人用餐時喝了點酒,開車準備回家時,沒想到會遇到警察臨檢。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表示,酒駕零容忍,本彰化分局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違規採取嚴密執法作為,呼籲駕駛人訪友聚餐,確實遵守「開車不喝酒、酒後不開車」的安全法則,切勿酒後開車。
大竹所臨檢查獲酒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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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3-04
- 發布日期: 2019-0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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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點閱次數: 2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