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塗厝所查獲公共危險案

  和美分局塗厝所員警查獲紀○福(男、44年次)涉嫌酒後駕車,酒測值0.38MG/L,依法移送偵辦。   塗厝派出所員警執行擴大臨檢兼稽查取締勤務,警方在伸港鄉中彰大橋南端,攔查紀○福騎乘HFE-***號重機車,紀男身上有明顯酒味並依規定接受酒測,酒測值0.38MG/L,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。   和美警察分局表示,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違規採取嚴密執法作為,不管在清晨、白天、晚上、深夜,本分局將24小時不間斷全力取締,另外外勞酒後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一樣構成公共危險罪,希望駕駛朋友勿心存僥倖,確實遵守「開車不喝酒、酒後不開車」的安全法則,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,勿酒後開車,以確保行車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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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1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19-01-15
  • 發布單位:
  • 點閱次數: 351